严禁教职工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2023-09-21徐海建2

严禁教职工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当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可小视,必须坚决纠正。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将《严禁教师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各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三、加大宣传教育

各部要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部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各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