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幼儿园业务副园长招聘简章

2021-06-30戴晗璐6

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是南京师范大学直接参与办学和管理的一所寄宿制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以“追寻教育真谛,造就完全人格”为核心理念,以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为保障,构建“小班化、寄宿制、特色培养”的教育模式,实施全国领先的科技创新课程体系,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素质全面的现代中国公民为目标,努力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苏州一流、江苏著名的窗口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业务副园长1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恪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正常履行岗

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掌握幼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幼儿卫生学的基本理论;

4.具备优秀的决策论证能力,信息和情感沟通能力,组织实施、

解决问题和运筹能力等;

5.具备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学前教育),有

十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区县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五年以上幼儿园中层(含副园长、园长助理、教科室主任岗位负责人)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江苏省园长资格证书,业务能力强,具有独立组织课题研究及成功结题的经历,教科研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二、薪酬及其待遇

1.薪资面议;

2.纳入学校企业年金管理。

三、应聘方式

1.应聘者须将个人应聘材料的电子档(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后以附件的形式,于7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nsdszsyxx@163.com,邮件名教师按照“应聘的学部+应聘的岗位+本人姓名”的形式填写。应聘材料包括:招聘报名表(见附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终极学历)、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2.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招聘考核的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830766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富临路200号

四、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

二○二一年六月